羽岩洞小莫村,城市管理计划(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及地区单位计划)决定及地形图公示
- 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区域
釜山南区羽岩洞的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已结束。因此,相关的整治区域已解除,并更改为地区单位计划区域。
此次决定旨在对整治完毕的区域进行更系统的管理,从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涉及釜山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及其周边地区,总面积为20,593.9㎡。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住房改良、商业设施整治、道路及排水管网的改善,以及公园和绿地空间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
特别是道路和排水管网的整治工作着重于改善地区基础设施,绿地空间的建设有助于创造更舒适的居住环境。通过这些努力,旨在让居民享受更好的生活。
2023年6月,羽岩洞小莫村内的小莫社已恢复原状,综合社区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小莫村是釜山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生活文化遗产,为了守护该地区的历史价值,综合社区中心得到了精心管理。
由于这些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预计未来该地区的再开发可能性会大幅降低。一般而言,在有注册文化财的区域,拆除或重建受到限制,保护优先。因此,此次地区单位计划区域的转换并非简单的整治区域解除,而是利用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开展保护型开发的可能性较大。
这一变化预计将为当地居民和游客提供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的机会,同时有助于强化该地区的身份。希望未来在保护该地区的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努力能持续进行。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完成后,此次整治区域已解除。该区域将根据‘地区单位计划’进行管理。
地区单位计划旨在在不进行大规模再开发的情况下,保持地区特征和文化,推动更系统的城市管理。特别是羽岩洞小莫村具有高文化遗产价值,因此预计城市规划也将以保护为中心推进。
结果,该地区将保持现有的城市结构,同时逐步改善生活环境。通过这种方式,居民将有可能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
釜山广域市南区公告第2025-32号
城市管理计划(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及地区单位计划)决定及地形图公示
1. 依据釜山广域市公告第2016-305号(2016.09.21.)制定整治计划及整治区域指定,并于第2018-145号(2018.05.02.)、第2022-86号(2022.03.16.)进行整治计划及整治区域更改指定,同时依据釜山广域市南区公告第2017-102号(2017.11.15.)进行项目实施计划书公示,以及依据南区公告第2018-4号(2018.01.24.)、第2018-75号(2018.08.01.)、第2021-36号(2021.04.07.)、第2022-42号(2022.04.27.)、第2024-610号(2024.04.19.)公示的釜山广域市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的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依据釜山广域市南区公告第2025-26号(2025.03.05.)公示工程已完成,
2. 根据《城市及住宅环境整治法》第84条解除整治区域,并依据《国土规划及利用法》进行地区单位计划的管理,依照该法第50条及其实施令第25条确定以下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并予以公示,同时依据《土地利用监管基本法》第8条第2项公示地形图。
3. 相关资料(地形图可在土地接口"http://www.eum.go.kr"上查看)在南区厅置于显眼位置,供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查阅。
2025年3月19日
釜山广域市南区区长
I. 整治区域解除
1. 整治项目的类别及名称
a. 类 别:住宅环境管理事业
b. 名 称: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
2. 整治项目实施区域的位置及面积
a. 位置:釜山广域市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
b. 整治区域面积:20,593.9㎡
3. 项目实施者的姓名及地址
a. 姓名:釜山广域市南区厅
b. 地址:釜山广域市南区没谷路19(大连洞)
4. 整治区域解除决议书
分类 | 整治区域名称 | 位置 | 面积(㎡) | 备注 |
解除 |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整治区域 | 釜山广域市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 | 20,593.9 | 首次决定公告第2016-305号(2016.09.21.) |
※ 根据《城市及住宅环境整治法》第84条解除已完成整治项目的指定,进行《国土规划及利用法》所规定的地区单位计划管理
II. 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及地区单位计划决定事项
1. 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决定
a. 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决定笔录
分类 | 区域名称 | 位置 | 面积(㎡) |
已定 |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整治区域 | 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 | 20,593.9 |
变更 |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地区单位计划区域 | 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 | 20,593.9 |
b. 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决定理由书
分类 | 区域名称 | 位置 | 面积(㎡) | 备注 |
已定 | 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地区单位计划区域 | 南区羽岩洞189-1104号范围 | 20,593.9 | 由于整治项目完成,旨在对该地区进行系统化和计划性的管理故决定为地区单位计划区域。 |
2. 地区单位计划决定书
a. 用途地区更改计划
分类 | 面积(㎡) | 指定 | 变更后 | 构成比(%) |
合计 | 20,593.9 | - | 20,593.9 | 100.0 |
住宅区域 | 14,911 | 第2种一般住宅区域 | 14,911 | 72.4 |
地区 | 5,682.9 | 第3种一般住宅区域 | 5,682.9 | 27.6 |
类别
公示
机构分类
区县
机构
南区
公示·公告编号
第2025-32号
标题
城市管理计划(羽岩1住宅环境管理事业地区单位计划区域及地区单位计划)决定及地形图公示
日期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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